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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关于大沙街横沙村水满基40至46号路段对出河涌恶臭的问题
    编号: 信箱类型: 信访信箱 公开日期: 2014-04-24 点击数:
    自2013年12月起,大沙街横沙村水满基40至46号路段对出的河涌发出阵阵恶臭,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卫生。据梁先生反映,该处污水是从洗碗厂流出的,希望区府有关部门尽快处理此问题。
     
  • 办理情况及回复
    关于埔来电【2014】70号的办理情况

       区信访局: 贵局转来的关于“大沙街横沙村水满基40至46号路段对出河涌恶臭的问题”的信访件(埔来电[2014]70号)已收悉,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: 我局收到信访件后,立即派人到现场查看,横沙村环村涌确有恶臭气味发散,经调查,导致恶臭气味的污水为横沙村内洗碗厂所排放的生产污水,属于企业排污。据了解,区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,并作出了处罚决定,已移交法院强制执行,目前正在执行过程中。

        特此回复。 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 2014年4月1日

    梁先生:

        关于横沙水满基西九巷1号广州朗宸餐具消毒有限公司废水废气多,群众多次投诉的问题。经我局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检查,该公司原名称是“广州洁祥餐具消毒有限公司”,法人代表是罗志飞,现在变更为“广州朗宸餐具消毒有限公司”,法人代表是昌芒。罗志飞和昌芒都是新旧公司的股东出资人。 广州洁祥餐具消毒有限公司因未完善有关环保审批手续,已被我局立案查处。2012年12月6日,我局向该公司送达了《广州市黄埔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》(埔环罚字[2012]37号),并于2013年4月22日向区法院申请对该案件强制执行。法院在2013年5月3日作出的《执行裁定书》中对我局提出执行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中“责令该项目停止生产”一项之申请决定准予强制执行。2014年4月20 日,该公司已停业并搬迁完毕。

       (区环境保护局: 2014-04-24 11:13:09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