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于2016年8月28日在网上信访申请公布萝岗区垃圾焚烧厂选址等事项。经核,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(萝岗垃圾焚烧厂)《项目选址意见书》于2014年3月11日获得市规划局(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)批复(穗规选[2014]42号),2014年9月23日,项目一期用地的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获得市规划局批复 (穗规地证[2014]320号),2015年2月2日,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对项目一期的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进行变更(穗规地证〔2015〕23号),有关项目的具体信息请以批复单位的具体信息为准: http://www.upo.gov.cn/channel/szskgk/jsydghxkzZ.aspx?caseid=20150000000894 此函。 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发建设办公室 2016年10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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